2.气流组织和送风温差
良好的空气组织也是确保手术室净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手术室净化过程中,室内空气组织的理想条件应具有以下特征:
①明显的置换流流型;
②室内关键区域处于有效的气流控制之中;
③满足人员的热舒适要求;
④送风量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小;
⑤对室内设备、人员的影响小;
⑥有效的排出有害气体。
在设计中,将I级手术室集中供气口的送风速度控制在0.45-0.5m/s,以确保操作工作区域的风速为0.25-0.3m/s,并保持单向流动状态;
5.净化系统配置要求
(1)净化空调系统新风,送风为强制性,应采用德国进口定风量阀加以控制。
(2)净化系统由空调机组。定风量阀,不锈钢天花板送风装置。过滤器。消声器。灭菌装置,防火阀,镀锌钢板风管(含保温)等组成。
(3)手术室每个净化系统配风管电加热泪器装置。
6.净化空调自控系统设计要求
(1)每个净化系统均需配套提供自动控制设备,其设备需采用进口产品。
(2)采用温湿度传感器,其可编和控制器配套执行机构实现恒温恒湿控制。
(3)配套提供手术室对机组进行远程控制及温湿度设定装置。
(4)应能对系统内的送风机.新风机.排风机.表冷器.过滤器.防火阀.调节阀等设备实施过程控制。
(5)自控系统应包括电控制及弱电控制二部分。
7.测试及要求
(1)在手术部竣工交付时,中标方应邀请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对洁净手术室工和有关项目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2)手术室室净化测试项目为:静压差.送风量.新风量,温度,相对湿度,噪声.洁净度,照度,含菌浓度。
(3)对测试不合格项目,施工方应及整改,在整改后,对主要指标仍不能达标的,院方将保留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4)技术图纸应说明冬夏二季及过渡季节手术部空调冷热负荷及肜电,用水要求。
(5)空调系统所用冷热源全部由需方提供,并将空调水管道敷设至设备层净化机组2米处,其后的管道由中标方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