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管道安装前的确认——管道及部件检验
(1)管道安装使用的材料和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管子、管件、法兰、垫片、阀门等管道组成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为了满足制药工艺用水的特殊要求,对不锈钢管材和管件内表面的粗糙度和光洁度有进一步的要求。不锈钢管材一般要求外镜面抛光,外表面为镜面抛光,内表面达到卫生级标准,表面粗糙度为0.8um以下。
(4)不锈钢管道进场前必须报建设单位进行确认,材料到场后应进行抽验,按照要求进行检验,确保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6.5.7管道安装
(1)施工顺序一般按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竖井内配管先时里层后外层、先大后小的原则施工,一般管道交叉或相碰时,设计无规定时,按低压让高压、小管让大管、支管让主管、无坡让有坡的原则要求。
(2)预留预埋工作要及时配合,尤其是穿越建筑基础的给排水管道需认真封堵和埋设牢固。
(3)对施工现场条件允许的所有管道集中下料、预制、焊接(套丝)成分段形的整体或半整体后再运至安装位置进行拼装连接。
(4)管道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要求起坡,坡度方向应与介质流方向一致。管道安装时的坡度按设计要求控制,垂直度控制在0.002以内。